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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汽車政策之預測:燃油稅出臺不可能

作者: 汽配人網(wǎng) 發(fā)表于: 2007-03-09
  四大可能 

  隨著加入WTO,中國的汽車工業(yè)取得了長足進展,與此同時,相關政策滯后的弊端也顯露出來。好在以下政策極有可能在今年實施,無論是廠家還是用戶,其中的利好不言自明。 

  ■可能之一 

  《輕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》實施 

  2005年,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根據(jù)國家發(fā)改委和國家標準委的工作安排,正式啟動了《輕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》標準制定工作。 

  2006年底,《輕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》標準上交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,等待報批。 

  “車記”分析記者從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了解到,《輕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》已上交相關部門,相信在2007年這項標準很快就會出臺。 

  據(jù)了解,標準以“最大設計總質量+發(fā)動機排量”作為車輛油耗限值標準的評價體系,按照車輛用途和燃料的不同,對汽油客車、汽油貨車、柴油客車和柴油貨車分別設定限值要求。與《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》一樣,出臺新標準是為了從源頭上控制能源消耗,引導商用車企業(yè)產品開發(fā)和技術進步。 

  ■可能之二 

  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出臺 

  2006年9月29日,國家商務部擬訂的《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(guī)定》(征求意見稿)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根據(jù)意見稿,小、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專項作業(yè)車無使用年限限制;大、中型營運載客汽車、半掛牽引汽車及其他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15年。并根據(jù)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、排放檢驗狀況來決定是否報廢。 

  “車記”分析對用戶而言,輕、中、重型貨車及旅游載客汽車的報廢年限由原來的10年延長到15年,是好消息。但在征求意見稿里,增加了對車輛的安全技術和尾氣排放的要求,這無異于在用戶和企業(yè)身上再加上一道安全和環(huán)保的緊箍咒。 
  
  雖然何時出臺并無具體時間,但從意見稿的政策導向來看,安全、環(huán)保這兩個因素已經體現(xiàn)在意見稿中,應該不會有大變動,并且極有可能在2007年出臺。 

  ■可能之三 

    《客車結構安全要求》公布 

  2005年6月,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客車標準委分技術委員會向媒體透露,修訂強制性國家標準《客車結構安全要求》(GB13094-1997)的征求意見階段已近尾聲。2005年底,《客車結構安全要求》修訂工作完成,進入審批階段。 

  2006年,有消息稱,該標準主要強調客車結構的安全性,同時對客車制動、燈光、排放、噪聲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。有權威消息稱,《客車結構安全要求》將在2007年實施。 

  “車記”分析中國客車的制造技術水平要落后于國際先進水平,在客車安全性能上走得也比較慢,歐洲2001年的標準到我國參照制定并實施,也可能是五六年以后的事。要改變我國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的情況,政府和企業(yè)都還要做很多工作。 

  ■可能之四 

    《營運貨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》頒布 

  近日有消息稱,《營運貨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》將于2007年出臺。此標準將用作交運管理部門評級依據(jù),不符合道路等級的車輛將被限制上路行駛。標準內容包括貨車新產品定級、強制性檢驗等。據(jù)參與標準制定的權威人士透露,貨車將被分為三個類型,每一類各有初、中、高三個等級,達不到相應技術要求的車輛將不能上等級公路和高速公路。 

  “車記”分析有了國家標準,就是給企業(yè)設立了“標桿”。積極參與標準認定,朝著標桿努力的過程,也使企業(yè)自身獲得商機與發(fā)展前景。但貨車生產企業(yè)要對即將到來的貨車分級保持高度的警覺。 

  四大不可能 

  也許是牽涉部門太多,也許是研究過程太長,以下幾個政策在一次次“擇機”實施的許諾后,還是只見雷聲不見雨點。真希望我們關注的相關政策走進我們生活的時間短點,再短點。 

  ■不可能之一 

  燃油稅出臺 

  2006年1月22日,國務院發(fā)展研究中心發(fā)布報告說,我國已經制定征收汽車燃油稅的方案,并將擇機在全國公布推行。但到2006年底,交通部2007年養(yǎng)路費征收工作照樣緊鑼密鼓地進行,燃油稅無緣06年。 

  “車記”分析2006年,多位官員在公開或者私下的場合表示,燃油稅征求方案已經制定,只需要適當時機就可以出臺。但這個“適當時機”一拖就是十幾年,何時才是適當時機?在相關方面的利益沒有協(xié)調好的前提下,燃油稅要想在2007年出臺依然希望渺茫。 

  ■不可能之二 

  商用車實行“三包” 

  2004年12月30日,《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(guī)定(草案)》(“汽車三包”草案)開始公示。 

  2005年1月就已結束了公示,期間曾有各種傳言稱,要在2005年出臺,但時至今日,“汽車三包”草案仍未“轉正”。 

  根據(jù)“汽車三包”草案,規(guī)定只針對國家標準規(guī)定的家用乘用車,因此,商用車并不在此次汽車“三包”的范圍之列。 

  “車記”分析作為汽車召回制度的重要補充,汽車“三包”政策一直是千呼萬喚不出來?!捌嚾闭吲e步維艱的根本原因在于“誰買單”這個問題沒解決好,廠商和經銷商的利益如何區(qū)分、如何鑒定責任等,這些都是難題,并導致了乘用車的“三包”政策一拖再拖,遲遲未出。而商用車的三包政策更是連個影子都沒見著。 

  ■不可能之三 

  公告認證、3C認證、環(huán)保認證合三為一 

  汽車準入的門檻主要有三道:一是通過發(fā)改委的公告,即上了《公告》的產品才能生產、銷售;二是要通過國家環(huán)保總局的環(huán)保認證,才能上“排放達標車型目錄”;三是從2003年8月1日起實施的強制性產品認證(3C認證),未通過認證的產品也不得生產和銷售。據(jù)了解,三項認證項目重復率相當高,企業(yè)輾轉于各種認證中,不堪重負。 

  2005年,曾傳汽車3C認證與《公告》醞釀合并的消息,但之后再未見任何風聲傳出。 

    “車記”分析據(jù)了解,這些認證的費用都不菲。3C認證共有7個繳費項目,這7項的費用約為30萬元。相關政府部門的利益在那里擺著,誰愿意放開權力、挪窩讓步呢? 

  ■不可能之四 

  載貨車召回 

  2004年10月1日起,《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(guī)定》開始實施,但未涉及商用車。 

  同日起,國家首先從M1類車輛(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,座位數(shù)不超過9座的載客車輛)開始實施缺陷產品召回管理。 

  2006年8月1日起,國內實施將M2和M3類汽車(9座以上客車)納入召回管理范圍的規(guī)定。因此,僅剩下載貨車未列入召回范圍,何時出臺相關政策受到關注。 

  2006年年初,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透露,條件成熟時將載貨車納入召回范圍。 

    “車記”分析2006年,國家質檢總局針對給交通安全和交通設施帶來重大威脅的“大噸小標”與未加裝安全護欄的在用載貨車輛展開調查,這可以看作是貨車召回的前期準備工作,但真正實施仍有不少困難。在載貨車普遍超載的情況下,用戶與廠家的責任如何區(qū)分是個難題,而且相關環(huán)節(jié)也沒有理順,這些問題不是一朝一夕能解決的。 

  由此看來,要想在2007年對載貨車實施召回,是不太可能的了。